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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遂昌段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告
时间:2024-04-16 16:48:47 来源:遂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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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遂昌段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12日在中国遂昌网民意征集专栏公开征求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结合公开征求的意见建议,经研究,对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1.将原方案“第四条”评估期限和签约奖励期限修改为

“2024年4月27日-5月26日      评估阶段

2024年5月27日-6月10日      签约奖励期限”

2.将原方案“第七条第二款第1项第4点”修改为“原迁建安置的房屋在本征收范围内,且符合一户一宅的可以享受迁建安置。”

3.将原方案“第十条”修改为“征收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按不同土地性质房屋的评估价值予以货币补偿。”

4.将原方案“第十一条”修改为“征收集体土地上的工业企业(仓储、办公)用房,按房地分离的原则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按照房屋征收重置价结合成新及土地评估价之和给予补偿,并给予被补偿人房屋征收重置价结合成新及建筑占地评估价之和50%的奖励。”

5.由于对整个征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因此提前签约奖励时间也作相应调整,即“在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被征收户每户5000元奖励;对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日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被征收户每户3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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